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1 浏览次数: 914

各单位、各学院:

2017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要求

请各单位、各学院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2017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1785)的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重点

2017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为重点,鼓励企业及产学研联合申报。重点奖励实现技术突破的原创性成果、带动产业整体升级和高端攀升的应用性成果、基础研究中被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的科学发现以及显著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成果。

(二)申报条件

1.  应用类科技成果

申报项目应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成果是2年(20151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并且效益显著、为江苏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的。

2. 基础类科技成果

申报项目应是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突破,其原创性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2年(201511日)以上,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的。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当是在江苏省辖区内从事科学技术活动取得的成果;

2. 2016年度学校推荐后申请撤销的申报项目,今年不得申报;

3. 2016年已获得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人)不能申报;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5.涉密项目不能申报;

6.应用类的核心知识产权、基础类的代表性论文,必须是以前获奖项目中未使用过的;

具体详细通知要求请参见附件

(四)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方式。单位推荐为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项目质量与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进行遴选后择优申报。凡是从学校推荐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申请撤销(如评为二等奖或三等奖,均不可放弃);

2.专家推荐方式。专家推荐的项目无指标限制。19771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人牵头完成的基础类项目,可由3位专家联名推荐,其中1位应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且每年只能推荐1次。当推荐项目出现异议时,推荐专家有责任协助处理。项目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推荐专家姓名。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附件组成,《推荐书》根据推荐账号密码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在线填写。

1. 申报应用类科技成果项目的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实际应用两年(即关键技术在201511日前)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反映关键技术的10个核心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申报项目的完成人;

2. 申报基础类科技成果项目的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内容的8篇代表性论文论著,以及8篇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代表性论文论著必须是201511日前公开发表且主体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申报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属单位须有该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

二、工作步骤

1. 报送意向

拟报奖团队于417日前将报奖意向(报奖名称与第一完成人)告知学院科研秘书,秘书收集整理后将报奖意向集中发送至邮箱13813945753@126.com

2. 遴选与公示

报奖团队须根据文件要求,明晰成果创新主要特点,完善申报内容,切实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并于512日前将推荐书电子版、推荐书纸质版与附件纸质版(初稿,需装订)报送科技处。科技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拟推荐项目并公示一周。

3.材料报送

报奖团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材料,于522日前完成网上材料填写,打印装订报奖材料。于525日前交至科技处项目成果管理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英杰 

联系电话:85811065    13813945753

邮箱:13813945753@126.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504

附件:关于2017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2017-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