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23 浏览次数: 848

各有关单位、各学院:

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推荐工作已开始,现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要求

请各单位、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完成推荐材料。

二、推荐名额

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不限名额。

三、工作步骤

1. 报送意向

请各单位、学院的拟报奖团队于330日前将报奖意向(报奖名称与第一完成人)告知学院科研秘书,秘书收集整理后将报奖意向集中发送至邮箱13813945753@126.com,以便工作人员开通对应的网络申报账号。

2. 组织报奖材料

各单位、学院根据应督促报奖团队开展专家论证工作,明晰成果创新主要特点,完善材料内容,切实提高材料质量,并于421日前完成成果登记、网上材料填写。

3. 审核与公示

科技处对报奖材料进行审核、答疑、公示。

4. 材料报送

报奖团队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在线填写后,打印纸质版一式4份(含一份原件)于55日前报送科技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英杰 

联系电话:85811065   13813945753

邮箱:13813945753@126.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504(项目成果管理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docx
   
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docx
   附件.rar

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2017-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