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中医药局科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05 浏览次数: 112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促进中医药事业的继承发展和科技创新,全面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江苏省中医药局针对目前中医临床及科研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决定开展2016年度省中医药局科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研究内容

1.申报课题要依据《2016年度省中医药局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内容,针对专题研究的具体问题,制订合适的研究内容和可行的技术路线,提出确切的考核指标。课题设计要符合医学伦理和有关法律法规。

2.已获国家或省其他立项资助的、研究内容相近或重复的课题不得申报。

(二)申报单位

以合作形式联合申报的,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单位间要有明确分工与合作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三)申请人

1.课题牵头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6周岁(截至2016年8月31日);在读研究生、博士后(不包括在职研究生)不得作为牵头人。

2.作为课题第一申请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参加不能超过两项。

3.目前正承担江苏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尚未结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和范围;

2.申报人或单位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资质;

3.申请书编写不符合规定格式要求;

4.申报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规定申报程序。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填写《2016年度省中医药局科研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院系填写《2016年度省中医药局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申报书由院系统一报送。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各单位于2016年9月14日前将《申报书》(一式6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报送至行政楼504,同时将《申报书》和《2016年度省中医药局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kjcxm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钱丽、张盈

联系电话:025-85811065

邮箱:kjcxmb@163.com


   2016年度省中医药局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指南.docx
   
2016年度省中医药局科研专项课题申报书.doc
   2016年度省中医药局科研专项课题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