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后已公布,我校获批21项。根据教育厅工作安排,近期将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是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请各单位尽快通知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并于7月6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时将各项目任务书电子数据(命名规则:“院系名称-项目批准号-任务书”)统一打包发至kjcxmb@163.com。逾期不签订项目任务书视为自动放弃研究。
二、经费问题上,基金资助项目由教育厅一次性拨款,基金指导项目由学校给予0.6万元/项的经费资助。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三、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及时督促有关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四、联系人:陈海丽;联系电话:85811065。
科学技术处
2016年6月28日
2016年高校哲社立项情况一览表.xlsx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doc